4月1日,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(下称规定)正式施行。其中要求,“中小学、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”,“有条件的中小学、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”。

学校实行三级陪餐制度,校领导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每周按时进入班级和学生共同用餐。陪餐人员首先检查班级午餐操作中的食品卫生情况,然后检查饭菜质量,无问题后再实施分发饭菜。和孩子共进餐后,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当天陪餐记录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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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格外重视食堂的建设和饮食安全的保障。在暑期校园改造过程中,全面改造升级校园食堂基础设施。校园食堂面貌一新,功能区划分合理,各类硬件设施改善一新,各类制度全面升级。